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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对全市造价员进行继续教育的通知
各有关单位:
为加强全市工程造价员的管理,提高工程造价员的业务素质,按照河南省注册造价工程师协会(豫价协〔2013〕6号)文件要求,现将全市工程造价员(资格证书编号豫090A开头)进行2012-2013年度继续教育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参加人员范围
凡持有《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》,证书号以豫090A开始且资格证书有效期至2015年12月的工程造价员。
二、继续教育的内容
1.学习中价协〔2011〕021号《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办法》及《河南省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办法》。
2.学习《建筑与装饰装修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》(河南省工程造价从业人员资格考试统编教材2010年版);学习河南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(建筑工程、装饰装修工程)。
3.学习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实际运用;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的合同管理、变更处理等。
4.解析《建设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》。
5.学习《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》(GB50500-2013)以及《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》(GB50854-2013)等九本工程量计算规范。
三、继续教育的方法和时间
1.时间:2013年1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。
2.方法:登陆河南省工程造价信息网(www.hncost.com),按提示完成学习内容。
3.继续教育学习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。
四、相关要求
1.继续教育是提高工程造价员业务能力的重要环节,也是工程造价员从业资格证审验的必备条件之一,参加继续教育的工程造价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学时内容。无故不参加继续教育的工程造价员,将不予办理2015年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审验手续。
2.登陆“河南省工程造价信息网(www.hncost.com)”,点击造价员继续教育并按提示进入相应页面完成规定的学时。
3.完成学习后,请参加继续教育的学员及时打印合格证书(一式两份)并妥善保管,待郑州市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网发布通知后,再按相关要求办理继续教育合格登记手续并上交继续教育合格证书,否则将影响2015年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审验手续的办理。
 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2013年10月15日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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